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疫苗抗争 — 星星之火

 

疫苗抗争 星星之火

Fight against toxic Vaccines

疫苗抗争,虽然只是在个别地区出现,但也意味着部分群体已经率先觉悟起来,不只是病毒的起源很可疑,疫苗的效力和副作用,更是应该高度警惕!

疫苗抗争,标志着生化武器和信息战融为一体的第三次大战进入中局阶。 距离全球形成一致的共识   新冠病毒是“伪共”“匿产帮”制造的生化武器,还有很长的路,但部分群体的觉醒,还是有积极意义!

以下信息为其他网友所整理,转发在此,供大家参考:

致文汇中学公开声明:

就宝安区教育局伙同文汇中学下达通知8月10日前学生提前结束假期赶回所在地准备做好学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8月13日学校再次通过微信群通知要求家长截图健康码和行程码,并要求14日集中到指定地点打新冠疫苗。因此不得不作出紧急声明:
一、据官方媒体仅公布的资料显示(防火墙内唯一的信息源):现在的疫苗仅做了二次临床试验,生产应用的疫苗亦标明仅供临床研究用。接种疫苗造成的不良反应(包括引发其他疾病、死亡、伤残等)的统计数据没有向公众公布。我所知道的就有包括死亡案例在内多起事故。到目前为止,接种疫苗后会产生什么问题,产生问题后政府会怎样处理和保障,公民没有任何渠道获取,政府也从没有公布过。相反我们看到医院内部会议传出的消息是凡涉接种新冠疫苗就诊的不能轻易写入病历和诊断书当中。
二、卫健委和教育部新任部长上任后的通知也是遵循知情自愿的原则打接种疫苗,在现实当中的操作给予打接种疫苗人员必须签署自愿且免责声明,在上面没有任何可以选择不愿打疫苗的选项。这就是构成了强迫或半强迫接种疫苗,根本上就不是自愿!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开展疫苗临床试验,应当取得受试者的书面知情同意。可见本人作为林彦晗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享有法律赋予的书面知情权和同意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上市的疫苗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在所有公开的信息当中,未发现做过第三期的临床实验,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参与接种的均为志愿者,于法于情于理来说,都没有必要把处于学生学习阶段的未成年人纳入志愿者进行疫苗实验。即使是成年人接种之后产生的后遗症都是不可预测,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都有待观察!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 但是,新冠疫苗在注射前要接受实验者签署对疫苗的免责文件, 许多接受实验者在注射疫苗后出现意外情况时却无法得到救济和赔偿。疫苗责任强制保险没有落到实处。官方和厂家没有为疫苗事故承担应有的责任。可见更不能强迫家长和未成年学生接种新冠疫苗。
六、但凡疫苗的研发目的无非遵守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则。最近爆发的南京机场境外输入疫情中,37 倒新冠感染者中有36 位都注射了新冠疫苗,只有1例没有注射新冠疫苗。可见有效性存疑, 官方宣布中也表示即使注射完两针新冠疫苗人员还是会感染,就是最好的明证。
综上所述:1、本人强烈反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接种;2、未经二名法定监护人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强迫或半强迫被监护人接种新冠疫苗;3、未经二名法定监护一致书面同意,强行给被监护人注射新冠病毒疫苗造成的任何伤害,保留追究法律的责任。同时不排除法律之外的任何不伤及无辜的一切手段。保护我的家人合法权利的决心不容小觑,谨此郑重声明,立此为据!
   
声明人:林生亮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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